馬可福音第 15 章
馬可福音 15:1-15
這幾節經文開啟了馬可福音中描述「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被殺的篇章。這段福音歷史應當以極其敬畏的心來閱讀。我們必須銘記,基督被剪除並非為了祂自己,而是為了我們(但 9:26)。我們應當記得,祂的死是我們靈魂的生命;若非祂流出寶血,我們必在罪中悲慘地滅亡。
讓我們留意這些經文中,猶太領袖如何向他們自己的民族提供了彌賽亞時代已經來臨的有力證據。
本章開頭提到,祭司長將耶穌捆綁,「解交給彼拉多」,即羅馬巡撫。他們為何這樣做?因為他們已無權處死任何人,且處於羅馬人的統治之下。藉著這一舉動,他們宣告了雅各的預言已經應驗:「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神所應許要差遣的示羅(彌賽亞)必然已經來臨(創 49:10)。然而,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們記得這個預言。他們的眼睛瞎了,要麼不能,要麼不願看見自己正在做什麼。
我們絕不可忘記,惡人往往在不知不覺中成就了神的預言,最終導致自己的滅亡。在他們瘋狂、愚昧與不信的巔峰時刻,他們往往在無意中提供了聖經真實性的新證據。那些嘲笑一切嚴肅信仰、談論基督教時充滿譏諷與輕蔑的不幸嘲弄者,若能記住他們的行為早已被預見並預言,那該多好。「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出來譏誚。」(彼後 3:3)
其次,讓我們留意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溫柔與謙卑。當祂站在彼拉多的公堂前,被「控告許多的事」時,祂卻一言不答。儘管對祂的指控是虛假的,且祂並無罪過,但祂甘願忍受罪人對祂的頂撞,並不回嘴(來 12:3)。儘管祂沒有犯任何過犯,祂卻默默地忍受了對祂毫無根據的指控。第二個亞當與第一個亞當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我們的始祖亞當犯了罪,卻試圖推卸責任;第二個亞當無罪,卻完全不為自己辯護。「祂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 53:7)
讓我們從救主的榜樣中學習實踐的功課。讓我們學習忍耐受苦,無論神認為什麼是我們該承受的,都不要抱怨。在試探的時刻,讓我們謹慎自己的道路,免得在舌頭上犯罪(詩 39:1)。無論我們的試煉看起來多麼令人憤怒且不公,都要警惕不要陷入煩躁與壞脾氣。在基督徒的品格中,沒有什麼比忍耐受苦更能榮耀神。「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來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 2:20-21)
第三,讓我們留意這些經文中彼拉多搖擺不定、優柔寡斷的行為。
從我們面前的經文可以清楚看出,彼拉多確信我們主的無辜。「他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我們看到他曾軟弱地掙扎,試圖讓主被釋放,以滿足自己的良心。最終,他屈服於猶太人的強求,「想要討眾人的喜悅」,將耶穌交給人釘十字架——這成了他靈魂永遠的恥辱與滅亡。
一個身居高位卻沒有宗教原則的人,是世界上最可憐的景象之一。他就像一艘在大海上漂泊、沒有羅盤或舵的大船。他的偉大本身就圍繞著試探與網羅。這賦予了他行善或作惡的權力,如果他不知道如何正確使用,就必然會陷入困境,並變得痛苦。讓我們多為偉人禱告。他們需要極大的恩典來保守自己不被魔鬼所勝。高位是滑溜的地方。保羅建議「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代求,這不足為奇(提前 2:1-2)。我們不要羨慕偉人。他們有許多獨特的試探。財主進神的國是何等難啊。「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嗎?不要圖謀。」(耶 45:5)
第四,讓我們留意這些經文中猶太人在基督之死一事上極大的罪咎。在最後一刻,祭司長若願意,本有悔改的機會。他們有選擇權,可以釋放耶穌或巴拉巴。但他們冷靜且蓄意地堅持他們血腥的勾當。他們選擇釋放一個殺人犯,選擇將生命之主處死。處死我們主的權力已不再屬於他們,但他們公開承擔了祂死亡的責任。「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這是彼拉多的問題。「把他釘十字架!把他釘十字架!」這是那可怕的回答。我們主死亡的執行者無疑是外邦人,但我們主死亡的罪咎,永遠主要歸於猶太人。
我們對我們主這段歷史中猶太人的邪惡感到驚訝——這並不奇怪。拒絕基督而選擇巴拉巴,確實是一個令人震驚的行為!似乎盲目、瘋狂與愚昧已達到了極點。但我們必須謹慎,不要無意中效法他們的榜樣。我們要警惕,不要到最後發現自己選擇了巴拉巴而拒絕了基督。罪的服事與神的服事不斷擺在我們面前。世界的友誼與基督的友誼不斷向我們招手。我們是否作出了正確的選擇?我們是否緊緊跟隨了正確的朋友?這些都是嚴肅的問題。能給出滿意答案的人是有福的。
最後,讓我們留意這些經文中,巴拉巴的釋放為福音的救贖計畫提供了何等驚人的預表。有罪的被釋放,無罪的被處死。大罪人被救贖,無罪者卻被捆綁。巴拉巴被赦免,基督被釘十字架。
在這個驚人的事實中,我們看到了一個生動的象徵,說明神如何赦免並稱義不虔誠的人。祂這樣做,是因為基督代替他們受了苦,義的代替不義的。他們本該受罰,但一位大能的替代者為他們受了苦。他們本該承受永死,但一位榮耀的中保為他們死了。我們天生都處於巴拉巴的位置。我們是有罪、邪惡且配得定罪的。但「當我們還無望的時候」,無罪的基督為不虔誠的人死了。現在,神因基督的緣故,可以顯為義,同時又「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讓我們讚美神,因為祂將如此榮耀的救贖擺在我們面前。我們的申訴永遠不該是我們配得赦免,而是基督為我們死了。讓我們謹慎,既然有如此偉大的救贖,我們就必須真正將其應用在自己的靈魂上。願我們永不止息,直到能憑信心說:「基督是我的。我配得地獄,但基督為我死了,信靠祂,我就有了天堂的盼望。」
馬可福音 15:16-32
我們剛讀的這段經文,顯示了基督對罪人無限的愛。如果這些苦難是加在一個像我們一樣的普通人身上,描述這些苦難會使我們心中充滿恐懼與憐憫。但當我們反思受苦者是永恆的神之子時,我們便陷入了驚奇與震驚之中。當我們進一步反思,這些苦難是為了將像我們這樣有罪的男女從地獄中拯救出來而自願承受的,我們就能明白保羅所說的:「基督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弗 3:19;羅 5:8)
分別檢視我們主受難的各個部分是有益的。讓我們從祂被彼拉多定罪的那一刻起,一步步跟隨祂直到祂在十字架上的最後一刻。祂悲傷的每一點每一滴都有深遠的意義。所有這些都是屬靈真理的驚人象徵。當我們沉思這奇妙的故事時,不要忘記,我們和我們的罪是這一切苦難的原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 3:18)我們所讀的,正是我們中保與替代者的死亡。
首先,我們看到耶穌被交在羅馬士兵手中,作為一個被判死刑的罪犯。那位將來有一天全世界都要站在祂面前受審判的主,竟允許自己被不義地判刑,並交在惡人手中。
這是為什麼呢?這是為了讓我們這些可憐、有罪的人類,藉著信靠祂,能從毀滅的深坑與地獄監獄的折磨中被救出來。這是為了讓我們在審判之日能從一切控告中被釋放,並帶著極大的喜樂,無瑕無疵地站在父神面前。
其次,我們看到耶穌被羅馬士兵侮辱並當作笑柄。他們戲弄祂,給祂「穿上紫袍」,並戴上「荊棘冠冕」來嘲笑祂的國度。「又拿葦子打祂的頭,吐唾沫在祂臉上」,視祂為極其卑賤,如同「世界上的污穢」一樣(林前 4:13)。
這是為什麼呢?這是為了讓我們這些卑微的人,能藉著信靠基督的贖罪,獲得榮耀、尊貴與永生。這是為了讓我們在末日能凱旋進入神的國,並獲得那不朽壞的榮耀冠冕。
第三,我們看到耶穌被剝去衣服,赤身裸體地在敵人面前被釘十字架。帶祂去的士兵「分祂的衣服,拈鬮看是誰得什麼」。
這是為什麼呢?這是為了讓我們這些沒有自己義的人,能穿上基督為我們成就的完美義袍,而不至於在末日站在神面前時赤身露體。這是為了讓我們這些被罪玷污的人,能有一件婚禮的禮服,好讓我們能與天使同坐,而不至於蒙羞。
第四,我們看到耶穌遭受了所有死亡中最恥辱、最羞辱的一種,即十字架的死。這是為最壞的罪犯保留的懲罰。受此刑罰的人被視為受咒詛的。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加 3:13)
這是為什麼呢?這是為了讓我們這些生在罪中、本為可怒之子的人,能因基督的緣故被算為蒙福的。這是為了藉著將咒詛加在基督身上,來除去我們因罪而應得的咒詛。「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 3:13)
第五,我們看到耶穌被算為罪犯和罪人。「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那沒有行過不義、口中也沒有詭詐的祂,「被列在罪犯之中」。
這是為什麼呢?這是為了讓我們這些無論在天性還是行為上都是可憐罪犯的人,能因基督的緣故被算為無罪。這是為了讓我們這些只配受定罪的人,能被算為配得逃避神的審判,並在聚集的世界面前被宣告無罪。
最後,我們看到耶穌在臨死時被嘲笑,被當作一個騙子,無法救自己。
這是為什麼呢?這是為了讓我們在臨終時,能藉著對基督的信心獲得強大的安慰。這一切發生,是為了讓我們能享受確據——能知道我們所信的是誰,並能走過死蔭的幽谷而不怕遭害。
讓我們帶著對基督所欠下巨大債務的深刻感悟離開這段經文。信徒所擁有的一切、所是的一切、所希望的一切,都可以追溯到神之子的作為與死亡。藉著祂的定罪,他們獲得了赦免;藉著祂的受苦,他們獲得了平安;藉著祂的羞辱,他們獲得了榮耀;藉著祂的死亡,他們獲得了生命。他們的罪歸算給了祂,祂的義歸算給了他們。保羅說「感謝神,因祂有說不盡的恩賜」,這不足為奇(林後 9:15)。
最後,讓我們帶著對基督對我們靈魂不可言喻之愛的深刻感悟離開這段經文。讓我們記住我們是什麼樣的人:腐敗、邪惡且可憐的罪人。讓我們記住主耶穌是誰:永恆的神之子,萬物的創造者。然後讓我們記住,為了我們,耶穌自願忍受了最痛苦、最可怕、最恥辱的死亡。這份愛的思想理應激勵我們每天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基督活。它應當使我們準備好並甘願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獻給那位為我們活、為我們死的主(林後 5:15;羅 12:1)。讓基督的十字架常在我們心中。若理解正確,基督教中沒有什麼比這更能對我們的靈魂產生聖潔與安慰的影響了。
馬可福音 15:33-38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到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死。所有的死亡都是莊嚴的事件。在一個人的一生中,沒有什麼比他的終局更重要。但從未有過像我們現在所見的這樣具有莊嚴意義的死亡。就在我們主斷氣的那一刻,為世界罪孽的贖罪工作完成了。為罪人的贖價終於付清了。天國向所有信徒完全敞開了。凡人所享有的關於靈魂的一切堅實希望,都可以追溯到祂在十字架上交出靈魂的那一刻。
讓我們觀察這些經文中伴隨我們主死亡的可見神蹟與奇事。馬可特別提到了兩件需要我們注意的事。一是太陽變黑了三個小時;二是聖殿中將至聖所與聖所隔開的幔子裂開了。這兩者都是超自然事件。毫無疑問,兩者都有深遠的意義。兩者都足以引起聚集在耶路撒冷的眾人的注意。黑暗甚至會震撼像彼拉多和羅馬士兵那樣不經大腦的外邦人。裂開的幔子甚至會震撼亞那、該亞法和他們不信的同夥。那天晚上,耶路撒冷恐怕很少有房子裡的人不說:「我們今天聽見並看見了不尋常的事。」
這「超自然的黑暗」教導了什麼?它教導了猶太民族極大的邪惡。他們竟然在釘死自己的彌賽亞,殺害自己的君王。太陽在這一幕面前隱藏了光輝。它教導了在神眼中罪是何等深重。當神的兒子為我們成為罪,並承擔我們的過犯時,祂甚至必須被撇下,失去白晝的歡愉之光。
這「超自然的幔子裂開」意味著什麼?它教導了整個猶太儀式律法的廢除與終結。它教導說,藉著基督的死,進入至聖所的道路現在向全人類敞開了(來 9:8)。它教導說,外邦人與猶太人現在都可以藉著耶穌這位唯一的大祭司,坦然無懼地親近神,人與神之間的一切障礙永遠被拆毀了。
願我們永遠不要忘記幔子裂開的實踐功課!試圖在基督的教會中恢復猶太儀式,回到祭壇、祭祀和祭司制度,無異於重新關上裂開的幔子,在正午點燃蠟燭。
願我們永遠不要忘記超自然黑暗的實踐功課!它應當引導我們的心去思想那為所有頑固不信者所保留的「黑暗的幽冥」(猶 13)。我們蒙福的中保在十字架上所忍受的黑暗只有三個小時。而那些拒絕祂的贖罪並死在罪中的人,將永遠被鎖在黑暗的鎖鏈中。
其次,讓我們觀察這些經文中,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如何真實地為我們成為咒詛,並承擔了我們的罪。我們在祂於申初所說的那些奇妙的話語中,看到了這一點的有力呈現:「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試圖探究這些話語所包含的所有深意是徒勞的。它們暗示了一種我們無法想像的精神痛苦程度。神一些最聖潔的僕人在感覺到神的恩寵撤離時,痛苦有時也非常巨大。那麼,當神聖的神之子——當全世界所有的罪都加在祂頭上時,當祂感到自己被算為有罪(儘管祂沒有罪),當祂感到父神的臉轉離祂時——我們能想像祂的痛苦是何等巨大嗎?那段時間的痛苦必然是超越理解的。這是一件高深的事。我們無法達到對它的完全理解。我們可以相信它,但我們無法解釋並完全參透它。
然而,有一件事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除非我們接受基督為罪人贖罪與替代的教義,否則根本無法解釋這些話。像有些人那樣大膽地認為耶穌只是一個人,或者祂的死只是一個自我犧牲的偉大榜樣,這使得祂臨終的呼喊完全無法理解。這使得祂在臨終時刻顯得比許多殉道者,甚至比一些異教哲學家更不忍耐、更不平靜。只有一種解釋是令人滿意的,那就是聖經中關於基督在十字架上代贖與替代的偉大教義。祂在臨終時發出呼喊,是因為祂承受了全世界罪孽的沉重壓力,這些罪孽歸算在祂身上。
最後,讓我們觀察這些經文中,一個人可能暫時被神離棄,卻仍然被神所愛。當我們讀到我們主在十字架上的臨終遺言時,我們不必懷疑這一點。我們聽見祂對父說:「為什麼離棄我?」卻仍然稱祂為「我的神」。我們也知道,我們的主只是暫時被離棄,即使在被離棄時,祂仍然是父所愛的兒子,父在祂的受苦與作為中都「甚喜悅」祂。
這其中有深刻的經驗教訓,值得所有真正的基督徒注意。毫無疑問,我們主感覺「被離棄」有一種對祂而言獨特的意義,因為祂是為我們的罪受苦,而不是為祂自己的罪。但即便如此,仍然存在一個偉大的事實:耶穌曾暫時「被父離棄」,但儘管如此,祂仍然是父的「愛子」。正如教會的大元首所經歷的那樣,祂的肢體在某種程度上也可能經歷同樣的事。他們雖然是被父所揀選和所愛的,有時也可能感覺神的臉轉離了他們。他們有時因為身體的疾病,有時因為特殊的苦難,有時因為行事上的疏忽,有時因為神為了將他們更深地吸引到自己身邊而行使至高主權,也可能被迫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信徒若感到「被離棄」,應當從我們主的經歷中學習,不要陷入絕望。毫無疑問,他們不應滿足於這種處境。他們應當省察自己的心,看看是否有一些隱藏的事導致他們的安慰減少(伯 15:11)。但他們不要對自己寫下苦毒的判語,也不要草率地斷定自己已被永遠拋棄,或者是在自欺,根本沒有恩典。讓他們仍然等候主,並像約伯那樣說:「他雖殺我,我仍要信靠他。」(伯 13:15)讓他們記住以賽亞和大衛的話:「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他僕人之話的?這人行在黑暗中,沒有亮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應當仰望神,因我還要稱讚他。」(賽 50:10;詩 42:11)
馬可福音 15:39-47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死是基督教中最重要的一個事實。所有得救罪人的希望,無論是今生還是永恆,都繫於此。因此,我們不必驚訝地發現,祂死亡的真實性被小心地置於無可爭辯的地位。在我們剛讀的經文中,有三種見證人證實了這一事實。站在十字架旁的羅馬百夫長、從加利利跟隨我們主到耶路撒冷的婦女、埋葬祂的門徒。他們所有人都是耶穌確實死亡的見證人。他們一致的證據是不容懷疑的。他們不可能被欺騙。他們所看見的不是昏厥、出神或暫時的失去知覺。他們看見那位被釘十字架的耶穌,捨棄了自己的生命,順服至死。讓這一點在我們心中確立。我們的救主確實、真實地死了。
首先,讓我們注意這段經文中對婦女的尊榮提及。經文特別告訴我們,當我們主斷氣時,「還有婦女遠遠地觀看」。其中一些人的名字被記錄了下來。我們還被告知,她們就是那些在加利利跟隨我們主並服事祂的人,還有「許多跟隨祂上耶路撒冷的婦女」。
我們幾乎沒想到會讀到這樣的事。我們本以為,當除了門徒以外的所有人都離棄我們主並逃跑時,較軟弱、較膽怯的性別是不敢顯露自己是祂的朋友的。這只向我們展示了恩典能做什麼。神有時揀選世上軟弱的,去羞辱那強壯的。最後的有時成了首先的,首先的成了最後的。當男人的信心失敗並退縮時,婦女的信心有時卻屹立不倒。
但有趣的是,在整個新約中,我們發現神的恩典在婦女身上得到了何等的榮耀,神樂意藉著她們給教會和世界帶來了多少益處。在舊約中,我們看到罪與死是藉著女人的過犯帶進來的。在新約中,我們看到耶穌由婦女所生,生命與不朽藉著那超自然的誕生顯明出來。在舊約中,我們常看到女人成為男人的阻礙與網羅。洪水前的婦女,撒拉、利百加、拉結、大利拉、拔示巴、耶洗別的歷史,都是令人痛苦的例子。在新約中,我們通常看到婦女被提及為真理事業的幫助者。以利沙伯、馬利亞、馬大、多加、呂底亞,以及保羅在羅馬書中提到的婦女,都是很好的例子。這種對比是驚人的,我們不必懷疑這是刻意的。這是福音之下的恩典比律法之下更豐盛的眾多證據之一。這似乎旨在教導我們,婦女在基督的教會中佔有重要的地位,這是應該賦予她們的地位,也是她們應該填補的地位。婦女可以在不成為公開教師的情況下,為神的榮耀做偉大的工作。那樣的會眾是有福的,其中的婦女明白這一點並付諸行動!
其次,讓我們注意這段經文中,耶穌有許多我們知之甚少的隱藏朋友。我們無法想像比這裡第一次提到的亞利馬太人約瑟更顯著的證據了。我們對這個人的過去一無所知。我們不知道他是如何學會愛基督,並渴望尊榮祂的。我們對我們主離開世界後他的後續歷史一無所知。我們所知道的只是面前這段感人的事實集合。經文告訴我們,他「素常盼望神國」,並且在我們主的門徒都離棄祂的時候,他「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並將祂體面地埋葬在自己的墳墓裡。其他人看見我們主行神蹟時尊榮並承認祂,但約瑟是在看見祂成為一具冰冷、血跡斑斑的屍體時,尊榮祂並承認自己是門徒。其他人是在耶穌說話和活著時表現出對祂的愛,但約瑟是在祂沉默與死亡時表現出愛。
讓我們從這個思想中得到安慰:世上確實有我們一無所知的真正基督徒,而且在我們意想不到的地方。毫無疑問,忠心的人總是少數。但我們不能因為我們的眼睛看不見,就草率地斷定一個家庭或一個教區沒有恩典。在我們所處的圈子之外,我們所知有限,所見也有限。主在教會中有許多「隱藏的人」,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直到末日都不會為人所知。神對以利亞說的話不應被遺忘:「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王上 19:18)
最後,讓我們注意這段經文中,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藉著允許自己被安放在墳墓裡,給墳墓帶來了何等的尊榮。我們讀到祂被「安放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裡」,並且「滾過一塊石頭來擋住墓門」。
這是一個在必死的世界中我們應該永遠記住的事實。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我們都走向同一個地方,我們自然會對它退避三舍。棺材與葬禮、蟲子與腐朽,都是令人痛苦的主題。它們使我們寒心、悲傷,並使我們的心充滿沉重。肉體與血氣若不帶著莊嚴的感覺去面對它們,是不可能的。然而,有一件事應該安慰信徒,那就是墳墓是「主曾經安放的地方」。正如祂確實從墳墓中得勝復活一樣,所有信祂的人也必在祂顯現之日榮耀地復活。記住這一點,他們可以平靜地注視那「為眾生所定的房」。他們可以回憶起耶穌本人曾為了他們在那裡,並奪去了死亡的毒鉤。他們可以對自己說:「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 15:56-57)
我們所有人都關心的大事,是確保我們在活著的時候,在靈性上與基督同埋葬。我們必須藉著信心與祂聯合,並效法祂的形象。我們必須與祂一同死於罪,並藉著洗禮歸入祂的死(羅 6:4)。我們必須與祂一同復活,並被祂的靈所激勵。除非我們明白這些事,否則基督的死與埋葬對我們將毫無益處。